《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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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44 号)要求,近日,淮安市出台了《贯彻落实〈江苏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淮信用办〔2022〕13 号)。具体解读如下:

任务分工主要是围绕各部门工作职能,对应上级文件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部门,目的是把上级的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文件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健全信用机制,深化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信用环境,支撑双向经济相互促进;坚实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强化监管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加强组织实施等六大部分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明确了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体布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的工作要求。

健全信用机制,深化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等6项重要举措。

优化信用环境,支撑双向经济相互促进。提出了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加强国际双向投资及对外合作信用建设等2项重要重点举措。

坚实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出了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强化市场信用约束等3项重点举措。

强化监管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提出了健全信用基础设施、创新信用监管、培育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等4项举措。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体布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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