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发文规范共享单车 违规骑车停放将纳入征信体系
发布时间: 2017-09-24
4月6日,广东省深圳市正式对外发布《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企业对于车辆投放、数据共享、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要求。
4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深圳市交委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7年3月底,全市已有7家共享单车企业,包括摩拜、ofo、小蓝单车、小鸣单车、优拜单车等,投放车辆约52万辆,注册用户量超900万人,日均使用量达250万人次。
为促进互联网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和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会同深圳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局等相关部门,自2016年12月开始起草《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深圳市交委表示,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发现市民意见主要集中在政企职责划分、基础设施建设、车辆秩序管理、用户权益保障等方面。目前《若干意见》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和深圳市政府批准同意,于4月6日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警局联合正式发布。
记者获悉,《若干意见》将于4月2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