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全面启动全省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24-12-16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联合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宿迁市宿豫区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监管档案,25家非农取水单位主动签订了《取用水单位取用水领域信用承诺书》,1家失信单位被送达《取用水领域失信记录告知书》。
宿豫区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工作总基调,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在全省率先开展承诺制取水许可改革工作。2023年底,省水利厅明确宿豫区作为全省首批三家试点地区之一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面对这项工作,宿豫区水利局主动作为,在全省率先拟定《方案》,明确评价对象范围和“一户一档”“动态记分”“分级管理”等管理方式,统一《取用水领域信用承诺书》《取用水领域失信记录告知书》等格式标准,并作为该项工作先进典型代表,在水利部召开的全国取用水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座谈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通过建立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机制,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得到强化,守信企业可享受更好的优惠政策,失信企业能及时修复失信行为,企业间逐步由“要我守法”转换成“我要守法”,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推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作出了水利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