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 2024-09-27
近期,财政厅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待遇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政府采购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这是记者近日从财政厅获悉的。
财政厅联合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印发工作通知,明确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建立部门间线索移送机制。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召开培训会议,统一专项整治审查标准和处理方式,助力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组织精干力量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四川省79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现场核查。
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经核实证据材料后,通过责令整改、约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禁止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方式依法作出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