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门清理整顿再生利用行业 将取缔一批加工“洋垃圾”企业
发布时间: 2017-09-22

环保部等6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6部门要求,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依法取缔一批、重点整治一批、规范引导一批”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再生利用行业突出环境问题;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


联合开展清理整顿的6部门是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配合此次行动,6部门联合制定了工作方案。


就此次清理整顿的主要任务,工作方案明确,将依法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要取缔的企业主要包括:与居民区混杂、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环境的无证无照小作坊;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工商登记的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加工利用“洋垃圾”的企业;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废物、废塑料加工利用的企业。


6部门要求,在依法查处上述企业违法行为的同时,报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违法企业予以关停。


工作方案还提出,环保部门和工商部门将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法严肃查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证照手续不全等行为,将违法企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开展联合惩戒。


“对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由地方政府依法坚决予以取缔。”6部门要求,公安部门会同环保等部门依法开展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查处工作,对依法应当予以行政拘留或者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工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配合环境保护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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