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区委区政府“勤廉双优 亲清护企”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要求,洪泽各机关单位深入推行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和涉企行政合规建议书同时送达工作(以下简称“三书同达”)。
(一)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各执法部门将“说理”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等行为时,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主动说明作出行政行为的实施理由、法律依据,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制作的行政决定书全面客观地反映行政执法过程,完整准确叙述案件事实,逐一列举各项证据,准确引用法律条款,全面阐述法律适用的理由,详细写明自由裁量情形,说清陈述、申辩意见采纳与否的理由和依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
(二)主动告知信用修复。各执法部门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方式,积极宣传和解读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提高企业对政策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切实保障违法企业信用修复知情权。主动告知违法企业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网站、失信行为类型、修复流程等内容,为企业提供个性化信用修复指导、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等,推动从“企业自发申请修复”向“主动告知和协助修复”转变,帮助因行政处罚失信的企业通过信用修复,退出失信惩戒,进一步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同时应建立信用修复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企业对信用修复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信用修复的政策和流程。
(三)规范编制行政合规建议。各行政执法部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制定具体的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为企业合规建设提供规范和标准。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紧扣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风险点制发《涉企行政合规建议书》,明确违法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防止类似违法行为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