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 2017-09-22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3.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4%。蓬勃发展的网络经济已经成为促进中国消费升级、经济社会转型、构建国家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推动力。而与此同时,由于网络市场固有的虚拟性、开放性、交易跨地域性等特点,诸多风险隐患在网络市场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阻碍了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制约了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持续释放。


摆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多年来形成的传统市场监管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如何进一步优化创新,以适应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形势?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首次提出,切实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


此后,《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等文件再次强调了“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思路。


方向已定,如何布局?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明确指出,要推进“依法管网”,筑牢一体化监管法治基础;推进“以网管网”,提升一体化监管技术水平;推进“信用管网”,创新一体化监管方式方法;推进“协同管网”,夯实一体化监管制度保障。


棋局定,落子稳。按照上述精神,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扎实落地,稳步推进。


完善规制体系。总局制定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出台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关于促进网络服务交易健康发展规范网络服务交易行为的指导意见(暂行)》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健全和完善网络市场规则体系。目前,《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网络交易数据信息报送规定》的研究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提高技术水平。针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隐蔽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特点,2012年,总局建成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2014年以来,研发建设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全国电子商务网站监管服务系统,规划建设网络市场监控中心、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实验室。同时,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总局的指导下,立足本地网络经济发展实际和基层监管需求,大力推进监管服务技术系统建设,为高效监管网络市场提供有力支撑。由“人力监管”向“技术监管”的重大转变正逐步实现。


推进信用监管。总局在牵头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标准规范指引》,形成了以重庆等5个试点城市和河南等5个试点省份为依托的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试点工作格局;以建设全国“一张网”为契机,推进网络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逐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引导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信用建设,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网络市场中推广应用。


加强协同共治。按照国务院要求,建立了由工商总局牵头,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于今年5月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联合印发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目前,已经有10多个地方在省级层面参照建立了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总局积极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鼓励地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加快构建网络市场监管社会共治体系。


强化监管执法。在2014年至2016年开展的三次网络市场监管专项整治中,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网站、网店515.9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65.5万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7.8万条,责令整改网站4万个次,提请关闭网站7554个次,查办网络违法案件27874件。仅在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就查办网络违法案件13391件,分别比2014年、2015年增长了72.9%和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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