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共治成果共享 共筑食药安全“防火墙”
发布时间: 2017-09-22

食品安全源头在企业,监管在政府,宣传在媒体,监测在检验机构,消费涉及全体公民。倡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就是为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凝聚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共同铸起食品安全的“防火墙”。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提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的自觉性,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确保生产经营各环节数据信息采集留存真实、可靠、可溯源。主动监测已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报告风险隐患,依法召回、处置不符合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依法及时公布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作用。到“十三五”末,符合公开条件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信息100%实现信息公开。

  

整合健全安全信用体系。研究探索食品安全领域联合监管机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整合健全省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省级食品药品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基础信用信息库、信用信息交换与归集共享平台以及信用信息监管和服务平台的开发实施工作。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制度,建立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等制度。

  

完善投诉举报体系。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实现网络24小时接通,电话在受理时间内接通率100%。健全“12331”投诉举报信息化平台,规范投诉举报转办交办、跟踪督办、协调反馈、汇总分析、审查归档等程序,实现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投诉举报平台的互联互通。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推进“吹哨人”制度。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支持行业协会探索履行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探索引入保险、认证、审计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和人员参与监管的工作机制,逐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药害救济等制度。

  

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媒体、专家等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有效机制。建设省、市、县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到“十三五”末,舆情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计划,广泛开展面向公众和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广泛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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