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4-04-08
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进一步拓展信用体系建设抓手,安徽省民政厅将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清理整治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综合监管的重要内容,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从3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前结束,重点对社会组织违规开展的以下8个方面评选评奖活动开展清理整治:一是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二是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三是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或党政机关开展,或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为评选对象的;四是未严格按照所批准的申报内容开展,擅自改变或设置子项目的;五是借助全国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新增或变相新增项目的;六是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的;七是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或者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活动,或未经批准与境外组织合作开展活动的;八是开展各类考核、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及认定评定等活动时,以授予称号、颁授奖章、发布排行榜等方式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对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并将查处结果与年检结论、评估等级、购买服务等相挂钩。受到行政处罚的,同时将根据处罚结果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强化信用监管力度,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各类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