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细节,着重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救助对象信用管理、婚姻登记信用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四个方面下功夫,推动民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稳步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连云区社会组织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办法(试行)》《社会组织信用承诺事项清单》等制度,建立“红黑名单和异常名录”制度;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与服务中,严格审查在区登记的社会组织,执法与年检两手抓,对于未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未按时参加年检的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以制度规范在区登记社会组织的行为;及时更新社会组织信息数据,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发局进行信息共享。
二是强化救助对象信用管理。用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申请救助对象实行“逢进必核”,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全量核对,避免出现因收入、财产、支出超标等情况而继续享受社会救助的现象,维护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目前,核对平台已实现了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车辆、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单位的信息比对交换。仅1-10月份,累计核对申请救助对象288批次,推送5.4万户、14.55万人次,有效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率。
三是加快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为避免婚姻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出现伪造证件、提供虚假证明等失信行为,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时要求当事人认真阅读《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并对所填写的各项申明内容真实性作承诺。同时借助《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对当事人婚姻信息进行核实,有效避免因信息不透明造成的婚姻登记风险,也可以有效预防重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四是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依法梳理和编制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目录,依托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2022年1月至10月,共上报“双公示”事项41条,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