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金湖县审批局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
发布时间: 2022-08-31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县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近日,金湖县政府采购进场交易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开始执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截至目前已有10个项目使用供应商资格承诺制完成评标。

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是指采购人在采购文件编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减少了供应商参与投标时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极大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参与度,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秉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承诺+信用”的精神,金湖将专注于为交易主体带来更多便利,为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赢得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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