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要求,日前,省信用办印发2022年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组织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明确今年开展政务诚信建设5项工作:
一是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按照2023年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信用信息系统的目标要求,推动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各级政府机构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实现政府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优化政务信用信息公示、信用评价、信用审查、结果反馈、案例公示、共享应用等功能。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统计等领域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明确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信用承诺信息管理等要求,将承诺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建立履约践诺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明确相关承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推动政府部门履约践诺,形成对政府信用承诺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构建政府采购全流程信用管理制度,制定发布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健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采购人信用信息库。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规范政府在合作项目中的履约行为,优化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用环境,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推广以投标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加强失信责任追究。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探索惠企政策超市等服务方式,健全政府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建立诚信招商引资责任追溯制,建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调整补偿工作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防范政府违约风险。加强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人员诚信教育,引导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明确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约束和应承担的责任。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鼓励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健全对政府基层单位投诉举报反馈机制。
四是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多措并举推动案件清理整改,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加强府院联动,打造涉政府机构诉讼诉前行政争议预防、诉中府院协同化解、诉后依法问责的全流程行政争议失信预防处置体系。探索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等主体合同履约监管。
五是加强政务诚信宣传教育。将政务诚信纳入公务员培训和干部培训体系课程,开展公务员诚信承诺签署、公务员守信宣誓等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地信用门户网站及有关平台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政务诚信建设政策法规、动态举措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