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专题】金湖疫期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做到“四个全”
发布时间: 2020-02-06
自疫情发生以来,金湖县“四个全”积极做好疫期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
监管对象全覆盖。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和污水扩散传播,该县将县内各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纳入重点源管理。
执法过程全留痕。将执法过程记录在案,采集、上传执法信息5条。
规范处置全流程。按照医疗机构需分类收集和处理污水和废弃物,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消毒工作,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目前已对1家处置不够规范的单位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单。
部门配合全方位。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与卫生健康、城镇排水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截止2月3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 21 人次,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6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