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开展2021年度全县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6-28
为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高效地提供公益服务,根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编办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涟水县编办于2022年6月初开展全县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工作按以下五项步骤实施:自查自评、分类评分、初定等级、反馈征询、结果公示,到6月底结束。县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将对被评为A级以下的事业单位采取信用提醒、信用约谈、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和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等联合惩戒措施。各职能部门将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广泛使用信用评价结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开展将促进我县各事业单位推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更好的公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