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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代查征信”“消不良记录”不要轻信
发布时间: 2020-07-09

  去年4月,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和企业的信贷信息,被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处罚款人民币29万元。该公司项目经理沈某相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按照相关要求,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一些金融机构在查询使用环节有章不循,管理不严,违规查询用户征信信息并出售获利,极大地侵害了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为此,央行从严加强征信系统用户管理,查漏补缺,加大接入机构违法违规成本。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管理信息部总经理张淑丽介绍,在吸取一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尤其是盗卖个人征信报告案件教训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加强了个人征信信息保护工作。

  近年来,不少人因轻信“花钱消不良记录”“代查征信”,遭遇信用卡盗刷、电话骚扰等问题。对此,张淑丽表示,金融机构有严格的系统流程和管理要求,监控征信查询行为,防范内外勾结违规删改征信信息。应谨防落入不法分子“消除不良记录”的圈套。

  只要及时还清欠款,每个人都有重建信用记录的权利。王晓蕾介绍,目前个人信用报告只展示5年的逾期不良记录,自逾期欠款还清之日起保存5年,超过5年的不再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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