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同舟共济、众志成城。为真实记录广大人民群众防控疫情的历史过程,展现战“疫”一线工作者牺牲奉献、救死扶伤的英雄壮举,反映洪泽人民团结一心、共战疫魔的动人场景,确保疫情防控珍贵记忆得以永存,淮安市洪泽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档案资料,建立疫情防控专题档案库。
一、征集内容
1.洪泽社会各界在疫情防控活动中所形成的资料、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包括各种宣传教育、心理咨询资料;反映防疫活动中高尚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事例;体现不怕危险、不辞辛劳救援的先进材料等;
2.反映洪泽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包括洪泽战“疫”一线工作者、援鄂工作者个人照片、录音视频、抗疫日记、手记、“请战书”、实物等,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视角下的真实感人材料,音视频文字等;
3.反映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政府防控疫情行动情况的材料,包括群众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等投入抗击疫情志愿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活动的资料,居民小区出入证件、防控措施照片、自我隔离期间“宅”家照片、视频等;
4.各科研机构和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攻关疫情防治形成的过程性记录和数据;
5.与防疫抗疫相关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影视作品、故事文章等;
6.各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和客户端、自媒体、社交媒体(主要指微信、微博、短视频网站等)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发布的宣传报道材料和纪实资料(包括网页、图片、音视频等);
7.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实物、图片、音视频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信、来电或来人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区档案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对所捐赠档案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并保障捐赠人合法权益。
2.所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淮安市洪泽区档案馆永久保存。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邮箱发送至区档案馆,或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或送交淮安市洪泽区档案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游、张莹
电话:18915153228 87227001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风路66号
邮箱:hzdaju 163.com
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必将取得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而这场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阻击战也将成为我们心中难忘的历史。让我们每个人成为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记录者,让您的战“疫”档案被历史永存。真诚希望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和档案工作者一起,协力构建抗疫记忆,共同积累宝贵经验,为建设更美好的明天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