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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专题】区农业农村局:构建“四道防线”,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发布时间: 2020-02-15

   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洪泽实际,构建“四道防线”,切实保障全区农业生产安全。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培训,构建法治意识防线。2019年举办农资普法培训宣传5期,参训人数58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7000多份(册)。开展“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场次,接待群众咨询1760多人次;现场受理投诉举报2起,及时处理回访2起;在城区及各镇(街道)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108条,构筑起食用农产品安全的法治意识防线。
  二是强化农资监督抽检,构建农资质量防线。在农业生产关键时期和农业投入品使用高峰期,通过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样品监督抽检、生产基地摸底排查、种子田间质量监督检验等多种方式,对全区143个农资生产经营单位(门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尤其对无证经营禁(限)用农药行为、限制使用农药专柜“实名制”销售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监督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353家次,监督抽样送检农资样品96个,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全面构建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防线。
  三是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构建生产经营安全防线。强化全区400多个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监管;通过印发食用农产品生产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销售、购买、使用及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台账,确保农产品全过程可追溯;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农产品带证销售。全年累计开展食用农产品省市区例行检测样品510个、监督抽检样品320个、区镇(街道)农药残留定性检测样品49200个,总体样品合格率达98%以上。
  四是强化违法案件查处,构建风险防范防线。全年累计立案查处涉农案件9起,罚没款金额8万余元;尤其对涉及2起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农药残留超标和使用限制农药的违法行为,在进行立案查处的同时,责令生产主体改正违法行为,铲除在田生长的食用农产品;强化追根溯源,移送案件线索,推进源头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没款金额1.8万元;有效打击了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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