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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专题】洪泽区出台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 2020-02-07

   区委网信办从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企业防控组获悉,2月4日,洪泽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企业防控组印发了《关于节后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作出统筹安排,要求区域内所有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全面做到“六个必须”、“四个到位”、“四个坚持”、“五个第一”。
  洪泽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关于节后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淮安市关于强化落实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要求,为做好全区工业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指示精神,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切实加强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分类指导,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总体要求
  区域内所有工业企业复产复工以“六个必须”、“四个到位”、“四个坚持”、“五个第一”的要求,抓好复产复工前、复产第一天和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复工前防控措施(六个必须)
  1、必须建立起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一个机构)
  2、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两个方案)
  3、必须由企业法人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已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和设备安全状况。
  4、必须排查、掌握每名职工的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是否密切接触重点疫区人员。
  5、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防疫。
  6、必须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够一周的用量)。
  对“六个必须”落实不到位,登记资料不详实,工作方案不明晰的工业企业,不得复产复工。
  (二)复工第一天防控措施(四个到位)
  1、企业复工前的“六个必须”要到位。
  2、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毒防疫措施要到位。
  3、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宣讲、发放要到位(致企业职工的一封信等)。
  4、企业与属地管理单位、企业与职工疫情联防联控承诺书签订要到位。
  开工第一天是疫情防控的关键节点,必须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开工第一天“四个到位”情况要向区工信局和属地管理单位进行“首日报告”。
  (三)复工后防控措施(四个坚持)
  1、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
  2、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两次对厂区消毒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毒)。
  3、坚持每日对进出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测体温、消毒防疫。
  4、坚持每日向属地管理单位、社区(村)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疫情防控工作必须抓细抓实、坚持不懈。工业企业要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坚持每日做好防控,每日报告情况。
  (四)发现病例应急措施(五个第一)
  1、第一时间向属地管理单位、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报告病例情况。
  2、第一时间对病例采取隔离。(有条件的企业要设有隔离室)。
  3、第一时间将病例送往医院救治。
  4、第一时间对疫点进行集中消毒。
  5、第一时间停工停产,采取隔离等防控措施。(必要时)
  三、相关事项
  1、复产复工企业必须填报《洪泽区企业复产复工申请表》,按要求准备详实的佐证材料,于企业复工前一个工作日经属地管理单位评估认可报区工信局备案后方可复产复工。
  2、各企业区外职工暂不返回洪泽,必须要返岗的,需先行隔离观察14天后再上岗。
  3、相关属地管理单位必须认真审核把关,如因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督查巡查不力引起疫情的,将报请区纪委监委启用问责机制。
  4、企业正常生产后必须完善好疫情防控制度,每日按要求报送联防联控情况,否则,区企业防控组将责令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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