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专题】关于洪泽区商场店铺暂停营业的紧急通告
发布时间: 2020-02-06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江苏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即日起,我区除药店、农贸市场、超市(日用品)外,所有商场店铺一律暂停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洪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