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出台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4-24

      近日,淮安市信用办按照淮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实施方案》,明确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方案》要求由市信用办和人民法院牵头,市级50个部门要按照联合惩戒责任分工,畅通执行工作渠道,打破执行工作“壁垒”,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执行信息共享、联合查控、联合惩戒等方面无缝对接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机制,力争两年内破解执行难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方案》同时要求加快惩戒软件开发使用进度,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强化问责制度,对联合惩戒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应当惩戒而没有惩戒的,要予以通报,对违规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淮安市信用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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