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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的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19-12-30

为全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确保全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利用信用中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淮安(信用洪泽)网站,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深入推进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建立完善协同监管机制,逐步形成监管合力。以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推进联合奖惩运用,形成全区部门协同、社会联动的信用监督奖惩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完善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效能。根据信用中国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淮安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需要,加快完善洪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效能,改版升级信用洪泽网站,扩充软硬件基础设施,完善大数据应用服务功能,加强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尽快实现与各级各部门相关管理、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数据融合互通,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平台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二)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汇集共享机制。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深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抓紧做好与省市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实现自然人、社会法人及其他组织信息全覆盖。

(三)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形成的登记备案、资质资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检查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要及时、全面、完整地汇集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持续更新。信用信息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专门人员按时报送和更新信用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其他信用信息至少按月报送和更新。 

(四)加强信用信息公开。依托信用洪泽网站,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诚信典型红名单信息、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等公示专栏,并与信用淮安网站等实现信息对接,为社会各界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广泛参与信用监督和激励惩戒提供服务支撑。

(五)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按照“逢审必查、逢办必查”的原则,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招标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中,全面引入信用管理机制,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信用信息使用部门应当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信用洪泽网站打印查询结果,存档备查。 

(六)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在市场准入环节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要求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就申报材料真实性、守法经营、诚信履约等事项作出信用承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和践诺情况信息由相关主管部门收集后及时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通过信用洪泽网站等向社会公布,推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   

(七)推进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充分发挥第三方信用监督服务作用。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市场主体须提供第三方信用监督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并报送至区信用办,及时进行公示,切实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作为重要决策参考或限定条件。

(八)积极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根据国家关于加强和规范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运用,依托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洪泽网站实现全区各领域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和常态化发布。依据各行业、各领域红黑名单具体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将红黑名单信息作为开展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并按月向市信用办报送联合激励惩戒典型案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和资金保障,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区信用办要指导、督促各层级单位认真做好信用工作。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实施措施,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未按规定公开、共享、使用信用信息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淮安市洪泽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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