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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淮安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1

淮交【2021】65号


区直交通运输各执法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统一部署,区局研究制定了《淮安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安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上级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5月至10月在全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全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信仰,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加快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同时,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在深化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能力、推动智慧创新等方面积极作为,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系统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江苏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

二、专项整治内容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查找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疾,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自我净化、自我提升。

(一)宗旨意识不牢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执法为民意识淡薄,接待群众态度傲慢、语气生硬,让群众办事来回跑或“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有损交通运输执法形象的问题;群众重复投诉问题久拖不决,查处不力、处置流于形式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服务意识不强,执法态度生冷硬,扣罚训多,硬性管理多、指导服务少,自觉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意识不强等问题。

(二)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随意扣押当事人车船、物品、证件,滥用或不按时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和行政强制措施的问题;案件事实不清、证据收集不充分或违规取证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重畸轻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查处分离制度等问题。

(三)作风纪律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不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执行任务打折扣、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盛行,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具体工作部署研究少;执法仪容不端正、着装不整洁,着装混穿不统一,执法中抽烟、嬉笑打闹等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隐匿瞒报执法案卷,挪用私分罚没财物,与“黄牛”勾结存在利益交换,重大执法行动跑风漏气,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或干预案件办理,执法检查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问题。

(四)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对“黑车”等运输市场混乱不敢动真碰硬,受理投诉不及时,同一投诉屡查不止,办理案件超时限等问题;案件内部审核流程流于形式、随意简化、把关不严、程序倒置、手续后补,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进展缓慢,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遇到困难缺乏主动担当;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安全执法偏宽松软问题。

(五)业务技能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不高、主动办案意识淡薄、或凭经验办案,不注重学习积累,岗位技能提升不足,培训考试学习只走形式不见实效,不能适应智慧执法新形势新要求;管理模式简单、生搬硬套、深入基层站所调研少;执法不严、力不从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等问题;存在科技化执法装备投入不够,执法简单化,重处罚轻教育整改等问题。

三、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开展深化改革攻坚行动

一是开展执法顽疾清理整治。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全面梳理,逐项列出整治问题清单和清理重点,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组织对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任性检查问题。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要通过约谈、通报、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整治清理,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及时反馈人民诉求。

二是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9月前要全面完成我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理顺执法职能,优化执法站点和人员配置,强化一线执法力量。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结合申换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证件工作,对不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律收存其执法证件、保留其执法资质。切实强化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落实辅助执法人员监管责任,严禁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

三是开展执法“双提升”活动。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和密度,对照《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各门类行政检查执法业务履职标准,全面履行执法职能,推动交通严厉执法态势持续稳定向好,保证实现执法案件数量和案件质量双提升。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裁量个性基准、量罚因子》等相关规定,统一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公平公正行使。

(二)开展规范公正执法行动

一是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结合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梳理区级执法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加强法制人才培养。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案卷标准》《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领域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规范执法全过程文书、视音频的记录管理。加强执法装备的更新换代和配备,坚持开展执法案卷“三查三评”、“季季查”活动,提升执法案卷制作质量。

二是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推进执法装备、执法场所外观形象、执法服装和执法标志标识等标准化建设,10月底前执法窗口建设到位。按照着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着装范围,对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且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执法工作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在编在职人员,10月底前制式服装和标志全部配发到位,展示交通综合执法全新形象。

三是强化执法行为规范。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宣贯工作,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执法风纪,践行《江苏交通执法价值准则》,增强执法人员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树立执法新风貌。开展执法品牌创建活动,挖掘行业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发挥先进的辐射作用,增强集体荣誉感。

四是保持正风肃纪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近期河北、河南、广东等地暴露出来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违法违纪事件教训,深入对照剖析我区交通运输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收集编写廉洁执法案例汇编,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引导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健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内部监督多种执法监督的形式,推进执法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对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货车超限超载执法、污染防治执法、国省道委托执法等领域全面依法履职情况的督查,加强执法突出问题通报和执法质量管理结果运用。聚焦交通执法领域专项治理活动重点,采取领导分级联系包挂形式,对下级执法机构自查自纠和整治措施落实进行督查指导,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敷衍应付、成效不明显的,将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三)开展文明服务便民行动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参观“百年记忆”主题图片展;组织“阅诵‘初心’故事 传承恩来精神”全民阅读活动;邀请专家讲党史,举办党史竞赛,撰写党史心得体;赴德园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瞻仰车桥战役、大胡庄战斗等红色实境基地;组织开展“争当构建综合交通、打造区域枢纽的先锋队、擎旗手”活动,坚持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学习工作全过程,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执法人员干事创业、争先创优、改革创新精气神,充分发挥党员在为人民服务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担当实干。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进行走访调研,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倾听企业和从业人员心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彰显交通运输执法的温度。

三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效果评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建立审批监管衔接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水平。

四是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方式。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加大与管理对象互动,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将更多服务便民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擦亮”执法服务窗口,坚持寓执法于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四)开展执法隐患全面排查行动

一是加强隐患排查和全面清理工作。研判分析、聚焦执法突出问题、执法投诉、综合执法改革业务整合困惑、难点,全面梳理摸排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研判执法隐患,逐项提出防控或解决措施。以隐患排查为契机,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涉及新《行政处罚法》内容进行全面清理,5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全面排除执法隐患,杜绝执法漏洞。

二是完善执法预警在线研判机制。增强大数据研判能力,结合业务系统和信用平台数据,提前预警;健全落实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仲裁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提高执法应急响应能力,开展执法应急演练、执法技能比武,提升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安全执法风险管控和源头治理。加强危险潜藏态和萌芽态的治理工作的研究,研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机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全周期管理”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应用,督促落实闭环管理。严格执行省厅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和履职标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抄告源头主管部门。

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全面落实市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照单采取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释放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建设市场活力。

(五)开展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贯彻实施省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确保2021年全区50%以上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参加省厅轮训;组织全系统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必会知识抽考,以考促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各单位要针对执法人员薄弱环节,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

二是建立现代化执法理念。转变执法就是“处罚”的思维模式,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敬畏法律、谨慎用权,为各类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稳定的市场环境,让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让市场主体更加守信,让行业发展更加良性,执法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为探索全省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执法保障。

三是推进行业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贯彻实施,组织做好《江苏省公路条例(修正案)》《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等新出台和实施的法规规章宣贯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庭旁听,开展普法志愿者联动志愿服务活动和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征文比赛,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思想、学习《民法典》专项学法竞赛,组织开展“八五”法治宣传创新创优项目培塑等活动,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的良性互动,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开展智慧执法增效行动

一是构建“一体化+智慧+信用监督”新模式。建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挥中心,构建“1+N”扁平化交通运输执法与应急指挥组织体系,提高综合执法监测预警水平。编制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开“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确保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是探索联动协同监管和非现场执法。加快实施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协调跨区域执法、案件调查和重大案件查处机制,实现不同执法部门之间执法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推动应急处理中心、安全监管中心等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感知设备与智慧装备体系化建设,拓宽无感检测、无感取证的应用场景。探索全流程不见面在线办案的非现场执法机制,研究道路运输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机制,贯彻落实省厅非现场执法证据采集工作指导意见。

三是提高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水平。贯彻《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信用监管,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广信用承诺制、信用批、“信用+执法监管”等在实践中应用。落实执法查处信息抄告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行为、信用双管,逐步建立和推行船舶污染防治信用监管。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25日)

组织召开全系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各单位要对照整治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一地一策”“一队一策”具体的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6月30日)

要对照行动目标和整治内容,将执法顽疾清理整治作为重点来抓。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要采取与服务管理对象面对面交心、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运输企业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或建议,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全面客观地查找和收集相关意见或建议,确保把问题找精准、找全面、找深透。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表,重点推进。要用1个月时间率先整治一批历史遗留积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执法顽瘴痼疾。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表、行动方案请于2021年6月8前报至局法规科。

(三)深入整改阶段(7月1日—9月15日)

全面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调整措施。各单位要于8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顽瘴痼疾整治情况和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局法规科。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9月1日前报送局法规科。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6日—10月)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人员考核制度、风险内控制度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实现治标与治本的统一。整改结束后,10月9日前要将本次行动总结和形成的制度报送局法规科。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是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群众反映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贯彻落实好该项工作,区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强化工作领导和统筹实施。

(二)推进整改落实。要对照整治目标和内容,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各项整治任务,责任到人,对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顽瘴痼疾要深挖根源、专项督办。要加强舆论宣传,引领正确舆论导向,及时编印专题简报,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全面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决定决心,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新行为、新形象,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考核惩处。各单位于5月25日前报送1名工作联系人,每周二、五下班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及时反映整治进展成效,注重收集整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台账资料以备检查。区局将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对整治行动认识不到位、排查不深入、整治走过场的单位点名通报、集体约谈,对严重违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

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联系人:

局法规科:夏寿林   电话:0517-85939826,13770409222;

区运管处:孙 迅   电话:0517- 83320917,13852359261;

电子邮箱:70710320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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