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淮安区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0-12-22
一、根据《区政府关于赋予镇街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类)的通知》(淮政发〔2020〕86号),对我区民政局、卫健委等7个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现将调整后《淮安市淮安区区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二、《权责清单》汇集了区本级承担行政职能29个工作部门和单位的5700项行政权力事项。
三、动态调整后的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职权事项予以固化,区委编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权责事项实施动态调整。
四、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职责,按“三定”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对《权责清单》的运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相关情况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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