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淮安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20
淮财发〔2020〕138号
区直各预算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淮安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 淮安市淮安区信用办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