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信用办〔2020〕3号
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68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3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淮安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6]23号)、区政府办《关于淮安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第一季度“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归集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用归集情况
2020年1-3月份,我区“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归集共计2564条。
1、及时归集报送的有15个部门,分别是:公安分局1078条、编办845条、交通局166条、城管局109条、教体局81条、税务局61条、文广旅游局61条、行政审批局40条、卫健委35条、应急管理局 39条、生态环境局18条、发改委17条、水利局5条、住建局4条、民政局1条。
2、报送信息时效性、归集量相对较好的部门有:发改委、编办、公安分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文广旅游局、教体局、交通局、税务局、水利局等。
3、未报送信息的部门: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市监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科技局、审计局、司法局、消防大队、人行、烟草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自来水公司、残联。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双公示”工作是国家简政放权、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是实现联动奖惩,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也是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中要求的一项硬性指标。同时该项工作是省对县区政务诚信考核和市对下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负责,确保“双公示”录入率达到100%,落实我市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刚性要求。
2、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部门的权力职能,明确分管负责人,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产生、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做到新增信息及时录,漏录信息及时补,确保本部门录入率达100%。
3、进一步强化考核通报制度。该项工作是我办配合政府办月度考核、营商办“三服务”季度考核和信用建设考核打分的重要依据。我办将常态坚持“日审查、周提醒、月通报”制度,并于每季度进行总结通报,希望引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淮安区信用办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