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淮安市防控新冠疫情个人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14
各镇(街道)、各部委办局:
现将《关于印发〈淮安市防控新冠疫情个人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淮信用办发﹝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淮安市防控新冠疫情个人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淮安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个人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淮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