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不断强化科技项目信用管理
发布时间: 2016-12-15
今年以来,市科技局不断强化科技项目信用管理力度,在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认真清理的基础上,对存在失信行为的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淮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记录不良信用,并实施科技项目限报等惩罚性措施,收到显著效果,科技项目“重立项轻管理”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2016年,市科技局先后4次发文,对52项应结未结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记一般失信(C级)1次,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对53项超过合同实施期6个月及以上仍无法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予以强制中止,给予其承担单位及负责人记录“较重失信(D级)”1次,并取消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2年。(市科技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