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落实《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形成了超大规模市场和市场主体,对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资源、监管能力、监管智慧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创新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的迫切需要。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市场监管等部门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规范了执法行为,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监管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亟需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二)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新形势下创新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必然要求。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全国市场主体已超过1.5亿户,其中企业数量4700多万户。同时,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愈发凸显,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需要,亟需转变监管方式,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三)有关地区实践探索已经证明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有效性。2019年9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11个地区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试点,其他地区也主动开展探索。从实际效果看,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问题比例大幅提高,监管针对性、有效性、精准性大幅提高。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定位是什么?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基于企业的信用风险信息开展信用风险状况研判,根据信用风险状况不同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监管效能。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最主要目的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供监管部门内部使用,不作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不向社会公开。
三、如何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
《意见》对精准研判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并科学实施分类进行了明确规定。首先,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全国范围内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的相对统一,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运用各类涉企信息对本辖区企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可以根据监管实际不断迭代调整,更加精准地反映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其次,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要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及时归集企业的各类信用风险信息,夯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基础。最后,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自动分类、动态分类。由各省市场监管部门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信息化系统,自动计算辖区内每个企业的信用风险分值,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分类结果记于企业名下并动态更新。
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如何运用?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主要应用于市场监管系统各业务领域对企业的监管工作,作为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意见》主要规定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四方面运用。一是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支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检查方式,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二是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各专业领域可以直接使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也可以参考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构建本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三是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参考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监管。四是鼓励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运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注重参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同时,加强与企业沟通,适时进行风险提醒,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
五、如何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的监测预警?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根据各专业领域监管需求、监管重点,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中构建监测预警模块,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监测预警。一方面,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中选取若干与企业信用风险关联度高的重点指标项,进行实时监测,及早发现企业风险隐患并依法处置,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分析,对整体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科学研判,及早发现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行业,采取定向抽查检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