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6年失信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6-10-13
2016年10月10日,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关于公布2016年度淮安市失信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的通知》(淮食药监食生[2016]143号)。《通知》明确,根据《江苏省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的意见》规定,经核查、审核、告知等程序,决定对盱眙金元宝挂面厂、淮安市淮安区恒优酿造厂、淮安市红旗食品厂等3家企业列为2016年失信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并对外公布。《通知》同时明确被列“黑名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企业三年内不授予荣誉称号,并撤销已授予的荣誉称号,列为日常监管的重点,两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和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资格。同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推进企业“黑名单”制度的落实,做好省首批试点工作。
(淮安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