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晓波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陈 张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 健 副区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汪厚明 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谷 健 区法制办主任
杨 刚 区政府办副主任
朱士东 区教育局局长
王爱荣 区公安分局局长
时伟众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台台长
高崇光 区水利局局长
裘靖宁 区农委主任、农机局局长
刘 兵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物价局局长
石耀军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万建华 区财政局局长
洪 宝 区卫生局局长、计生委主任
陈晓晖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建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洪山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玉春 区城管局局长
周成海 区民政局局长
顾学武 区审计局局长
沈正尧 区环保局局长
周长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厚春 区安监局局长
王咏梅 区司法局局长
宋瑞靖 区国土分局局长
张齐全 区规划分局局长
刘晓红 区科技局局长
张 程 区商务局局长
谷中文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张绍军 区统计局局长
梁茂东 区国税局局长
黄卫东 区地税局局长
裘靖媛 区文广新局局长
徐玉泉 区招管办主任
石志淮 区金融办主任
夏海军 区法院副院长
李 林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 舜 区粮食局局长
汪 洋 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王 华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石耀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淮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