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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专题】疫情防控,我市大型商超严格落实“十个必须”要求!
发布时间: 2020-02-01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记者从市商务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做好联防联控工作,我市商务部门针对大型商场经营场所特点,从细微处入手,制定并严格落实“十个必须”,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壁垒,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十个必须”的主要内容有

1.各大型商超必须在入口处设置入场配戴口罩的醒目标识,配备免洗消毒液,进行防疫宣传或专人发放疫情防治宣传卡片,对未佩戴口罩进入经营场所者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各大型商超必须在入口处对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禁止有发热症状的人员进入。发现可疑病人,要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3.各大型商超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门防控组织,明确岗位分工,营业期间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

4.各大型商超必须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班前要测量体温,有发热感冒症状的人员禁止上岗。营业人员上岗前要用流水清洗双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75%乙醇)擦拭手部1分钟,保持个人卫生。

5.各大型商超营业前2小时至营业结束,必须定时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有机械通风装置的要正常开机运行。使用中央空调的,要每周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6.各大型商超营业期间,必须每天定时对电梯间、收银台、电梯、扶梯和楼梯扶手、购物车(篮)、公用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确保无接触性传染源。

7.各大型商超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做好卫生保洁、环境消杀工作,垃圾及时收集清运。

8.各大型商超必须充分利用户外大屏、室内条屏、易拉宝等载体,提高疫情防控公益广告的播出频次。

9.商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主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赴商超开展工作时,自觉佩戴口罩,确保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0.全市商务部门和各大型商超必须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对拒不落实相关措施的企业,商请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目前我们已下发到各个县区,并落实到辖区内的每一家大型商超,要求坚决做到‘十个必须’,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无须担心,放心到商场超市采购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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