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市场主体分类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84号),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近日,淮安市政府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市场主体分类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6〕81号),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目录信息上网公开。
我市依据国务院、省政府公布的前置、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各行业涉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使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权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了部门116大类监管责任清单,每大类又分若干事项,并明确每一事项的审批部门、审批形式、审批依据、处罚依据、处罚形式等,汇总形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下一步,淮安市信用办会依据国家和省“双公示”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双公示”系统,并对各地、各部门“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专项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整体考核中。
(淮安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