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推行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 2016-07-21

为进一步完善建立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的制度化运用,2016年7月5日,淮安市印发《关于推行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淮审改办〔2016〕4 号),自 2016 年 8 月 22 日开始实施。

此通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编制完成了 99 类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告知单和市场主体承诺书样本,涉及了184 个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应知事项,在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前由相关部门告知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须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及办理条件,市场主体阅知后作出信用承诺,承诺书存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以此规范审批监管。日后,在日常检查、政府采购、生产经营许可等工作中,市场主体守信失信情况将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于背信弃诺的市场主体予以严管、限制或禁入,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淮安市信用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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