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企业43项轻微违法可免予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0-01-06
你知道吗?在江苏,企业有43项轻微违法行为可免予处罚。12月10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江苏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江苏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截至11月底,江苏共出台三类制度79项。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这些制度中不乏有温度的执法,比如,《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下面简称《免罚规定》)就列出了43项免罚清单。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说,2019年8月,江苏出台了《免罚规定》,梳理出12大类43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同时对其他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做出指导性规定。这是全国首个以监管领域为分类标准、体系全面的省级免罚规定。
据统计,《免罚规定》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理各类免予处罚案件289件,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一批案件,在敦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后免予处罚,既警示、教育当事人合法守规经营,又给其今后发展留足空间。据了解,43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可到该局官网上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