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淮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扩散,现决定实施加强疫情防控“十个从严”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从严实行封闭管理。所有村庄、小区、企业、单位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内部人员出入一律测体温、戴口罩。 2、从严限制人员出入。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等特殊情况外,倡导居民尽量不外出。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2天可指定1名家庭成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在物业(无物业小区由网格化监管队伍负责)登记备案后外出采购生活必需物资。 3、从严管控公共场所。关闭所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每天消毒杀菌2次以上,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戴口罩。所有公共场所、单位中央空调一律关停,所有电梯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 4、从严落实居家观察。全面落实“四包一”网格化管控责任,居家观察人员住处一律设立明显隔离标志,并在小区公示,本人及其同住人员严禁外出,如发现有外出的,一律送至集中观察点。 5、从严规范隔离管理。凡发现确诊、疑似病例的,视情对其所在楼栋单元或小区实施硬性隔离管理,密切接触者一律送集中观察点隔离观察。 6、从严执行报告制度。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近14天有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必须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 7、从严控制集聚活动。“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社区(村)干部全程参与管理。禁止串门、聚餐、打牌、跳广场舞等各类集聚性活动。 8、从严管理房屋出租。所有房屋出租户、中介机构一律暂停出租业务。对已出租房屋,由出租人核实承租人身份信息及近期实际居住地,向辖区地派出所和社区(村)备案。 9、从严安排企业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应急保障的企业外,所有企业原则上2月9日前禁止复工。企业复工前必须提供所有人员身份及近期实际居住地等相关信息,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提前告知疫情较重地区人员留在原地,暂缓回淮。 10、从严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散布谣言、谎(瞒)报疫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对于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实情、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纳入个人征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江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