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 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 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以及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工作,特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 民 银 行 

中 央 编 办 

2013年5月1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pdf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邮编:223001 联系电话:0517-83605053(信息公开)
网站建设维护:0517-89890702 网站标识码:3208000060 备案序号:苏ICP备202413097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