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出台中介超市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9-11-11

1028日,淮安市行政审批局和市信用办联合出台了《淮安市中介超市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淮审批发〔2019109号),以信用管理规范完善中介超市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进一步破除涉审中介行业垄断,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暂行办法》将十六项行为列为一般失信行为、十五项行为列为严重失信行为,为信用管理评价提供了明确依据,并将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全面纳入淮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存在失信行为的中介机构不良记录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该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分依据。《暂行办法》的出台将加快推进中介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助推营造竞争有序、服务高效、执业规范的中介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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