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电商蚌埠”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蚌埠市各县、区党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电商蚌埠”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4日
关于推进“电商蚌埠”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商安徽”建设的指导意见》(皖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电商蚌埠”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为参照,把握“电商安徽”建设和“全国第二批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建设等机遇,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电子商务支撑和服务体系、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培育电商新模式,加速电子商务与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蚌埠模式”,为建设“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以建成皖北地区和淮河流域电子商务中心城市、皖北品牌快递区域总部集聚中心、皖北电商与快递人才培训中心为目标,推动电子商务在拉动经济增长、产业转型升级、增加就业岗位中的引擎作用。到2020年,电子商务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快递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三名,电商应用水平进入全省前列,电商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电子商务产业规模跨上新台阶。全市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长25%;网络零售额超过180亿元,年均增长30%;农村产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力争超过100亿元,年均增长35%;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3亿美元(进口交易额1亿美元,出口交易额2亿美元)。培育或引进3至5家年销售额过亿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电子商务集聚效应明显增强。建成3至5个产业集聚效应强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争创2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争取实现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零的突破。
——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进入全省前列。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工业、服务业深度融合,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和跨境电商发展。
——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效果明显。物流枢纽地位不断夯实,形成皖北地区最大的快递集散中心,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亿件。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电子商务良好发展环境
1.优化政策制度。以法律为准绳、以解决企业需求为立足点,出台市级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各县区根据情况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每年根据市场变化适度对政策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将执行效果纳入市政府工作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目标考核办,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放宽市场准入。为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经营主体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探索提供网上登记注册、商标注册、网上咨询等工商业务服务。强化企业的网络商标注册意识,帮助企业提升商标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培育地方特色电商品牌。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构建和谐网络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
3.营造发展氛围。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电子商务理念宣传和知识普及,传递国家政策信息,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营造我市电子商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组织创新大赛、电商技能竞赛、电商论坛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更多地关注和参与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4.建立完善电商统计制度。从限上企业统计入手,逐步建立全行业统计工作机制,推动市统计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工商质监局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增强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统计、人才培训及行业自律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人社局)
(二)完善电子商务支撑和服务体系
1.加强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基础通信设施、光纤宽带网、移动通信网和广电有线网络建设,构建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宽带接入网。全面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建设改造电商物流快递具有公益性的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等)
2.加快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产业园建设。加快淮上区“安徽省快递协同发展试验区”、五河县电商快递产业园建设,提升高新区“蚌埠电商产业园”、蚌山区“安徽蚌山跨境电商产业园”、怀远县电商孵化园、固镇县电子商务产业园、淮上区“徽商物流港”电商与物流快递集聚区以及皖北跨境电商产业园等园区建设水平。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培育具有较强的仓储物流、电商培训、项目孵化、融资担保等公共服务功能的特色园区,带动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发展文化旅游、汽车零配件、玻璃制品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本土电商平台开展业务。争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力争实现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外事局、市招商局)
3.合理构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服务生态链。大力发展电商软件开发、网店建设、仓储管理、营销推广、售后服务和代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业,帮助本地电商企业提升网络市场拓展能力。将引进电商服务商列为对外招商的重点,推动有实力的电商服务商落户或设置区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招商局、市商务外事局)
4.优化电商企业融资环境。鼓励电商企业通过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建立电子商务融资担保、抵押及风险补偿等工作机制,推出电商批量授信融资服务和中小企业贷款等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有效担保。帮助电子商务企业解决“轻资产、融资难”和周期性开展“6.18”、“双11”等大促活动资金需求难题。(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蚌埠中心支行、市商务外事局)
5.加强电商人才培育和引进,夯实人才基础。推动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我市大中专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合作,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实习、定向培养。大力扶持本土电商培训机构,并积极引进全国知名的专业电商培训机构,多渠道强化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和培训。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电子商务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外事局)
加强政府、企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培训机构、产业联盟之间合作,完善互联网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开展覆盖党政机关、企业、电商专项人才、高校学生和社会大众等各个层次的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外事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6.加强行业组织建设,鼓励企业抱团发展。指导市级、县级网商协会承担电商课题、项目调研、电商数据统计等工作,注重发挥协会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为电商企业提供沟通交流、公共服务、人才培训、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倡导诚信经营,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增进网商间合作共赢。谋划组建蚌埠市电子商务研究会,进一步健全电商行业组织机构和体系,集成相关领域的专家,为市级电子商务产业规划、发展战略等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质监局)
(三)培育电商经营主体,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培育电商经营主体。依托我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加工、农副产品等优势产业,大力培育本土电商品牌企业。支持电商企业上规模发展,纳入限上企业统计,支持网络零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争创省级示范企业以及省级电商百强企业。积极引进和承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我市设立总部、搭建平台、拓展业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外事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林委、市文广新局(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社、市招商局)
2.促进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和引导精细化工、纺织服装、装备制造及零部件等传统制造业的电商转型。把电子商务大数据及电子商务品牌需求导入传统制造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制造模式,实现从“蚌埠制造”到“蚌埠智造”转型。以本地特色的轻工业企业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为切入点,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在设计、采购、销售等环节实现电子商务应用,最终形成以玻璃器皿、汽车滤清器为主的特色轻工业和以怀远石榴、五河螃蟹、固镇牛肉等为主的特色农产品电商产业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林委)
3.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应用。扩大本地生活消费领域电子商务应用范围,鼓励华运超市、天洋集团等商贸企业拓展网络销售,发展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模式。以涉及民生的饮食、教育、交通、旅游等为突破点,积极孵化本土生活服务业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微信平台发布服务信息、开通网上订购服务,扩大市场销售份额和影响力。发挥中恒义乌商贸城、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线下商贸流通平台作用,提高在线支付、营销、采购等方面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扩大蚌埠对周边区域商贸流通的影响力和辐射范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交通局)
4.培育地方特色的电子商务品牌。以玻璃器皿、服装、化妆品、农产品加工等行业为切入点,支持“怀远石榴”、“沱湖螃蟹”、“皖酒”、“金香丝粉丝”、“金涂山烧全鸡”等地理标志产品及具有历史底蕴的老字号产品结合电子商务重新定位和塑造品牌。支持网络原生品牌申请省级、国家级品牌和驰名商标。对已经具有自主品牌及较高市场知名度的电子商务品牌开展品牌维权、品牌扩张等专业化辅导。(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一是优化空间布局。立足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及发展需求,统筹协调、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功能,依托蚌山跨境电商产业园、高新区电商产业园、皖北跨境电商产业园等,积极争取纳入省级首批跨境电商产业园。二是优化结构模式。按照“进出口并举、多模式并存”的发展思路,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积极构建卖出去和买进来有序结合的跨境电子商务多模式发展格局。三是优化商品结构。鼓励蚌埠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等企业扩大进口商品种类,丰富商品类别,优化商品结构,逐步建立起涵盖母婴产品、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电子产品、轻奢品等品类齐全的商品体系。四是优化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合肥蜀山跨境电商产业园支持,对接合肥蜀山国际邮政互换局,为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开辟国际邮路通道。支持并加快推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融资等“一条龙”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税局、蚌投集团、蚌埠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蚌埠外汇管理局等)
6.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为原则,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物流配套全覆盖、乡村网点全覆盖,加快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逐步形成乡村电商网点体系、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体系和农村电商综合保障体系。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建成3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3个县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在全市55个乡镇907个村建设或整合962个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全市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新增400个以上;全市培训1.1万名以上农村电商工作人员;加快推进省级农村电子商务先进县、电商特色小镇以及电商示范村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外事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林委、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人社局)
(四)培育电商新业态
1.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创业。鼓励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等开展电商创业。通过园区带动、政府扶持等方式,着力孵化一批在本土特色产业和行业细分领域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小微电子商务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电子商务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鼓励发展移动端电商、个性化定制、体验式营销等新模式。深化移动互联网在生活领域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广餐饮、休闲娱乐、购物、旅游等方面移动互联网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鼓励社区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融合发展。结合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社区电商快递综合服务点(社区电商O2O+快递)创新发展模式,以社区为主体,将线上和线下相融合,以B2C模式运行“社区型”电子商务,主营生活日用品、饮食、服装类产品,满足社区居民购物和体验需求,同时把快件代收、代转纳入服务范围,打造“社区电商+生活服务+金融服务+末端配送”的综合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建委)
(五)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鼓励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加强对电商企业产品质量和广告宣传的监管,及时发布网络消费警示信息,建立不良信誉的电商、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促进诚信合法经营。将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公安局、人行蚌埠中心支行、市信息办、市商务外事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权责明确的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制度,成立市推进“电商蚌埠”建设领导小组,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商务外事局为牵头单位,各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外事局,具体承担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任务和协调服务工作。形成以市商务外事局为直接主管、各相关政府部门协助配合的管理机制。建立各部门责任清晰、统筹协调、运行高效的工作协调和落实机制。各成员单位对接省级主管部门,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沟通协作,形成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统筹推进“电商蚌埠”建设工作,确保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执行到位。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和评价考核机制。建立“电商蚌埠”重点项目库,每年排出并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等)
(二)注重宣传引导。根据电子商务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制定一系列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电子商务专题宣传推广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电子商务基本知识、商业模式和示范案例。联合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定期举办电子商务行业交流活动,形成加快“电商蚌埠”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广新局(市文广新局(旅游局))等)
(三)加大政策支持。加强省、市、县区政策联动,积极争取省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市级自主创新、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农业产业化等专项资金,增加对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投入,重点支持电商主体培育、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企业网络促销活动等。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充分发挥市中小商贸服务中心等平台功能,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中小电子商务企业中开展“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林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等)
(四)加强协调调度。不定期组织召开市推进“电商蚌埠”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协调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等)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商蚌埠”建设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实施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