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安市2013年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10
 
 
 
淮安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淮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食放心办〔2013〕3号
                                        
 
关于印发《淮安市2013年食品安全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工业园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商务局、农委、城管局:
     现将《淮安市2013年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淮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淮安市2013年食品安全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办发[2013]4号)及市纪委领导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省、市对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打造“总理家乡 诚信淮安”品牌,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障民生和维护公众食品消费安全为根本,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服务千亿元食品产业为主线,积极开展守法经营、诚信创建活动,增强生产经营者信用意识,提升企业自律水平,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打造信誉品牌,培育诚信文化,为实现我市创新、和谐、安全、可持续发展提供积极支撑。
        二、工作内容及目标
       (一)、市经信委于年底前建设完成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网二库一平台”暨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上半年完成企业库及服务平台和“诚信淮安网”建设,下半年完成个人信用信息库及服务平台建设,并为市、县(区)政府部门及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核查和查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围绕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在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种植养殖等环节广泛开展调研,依据有关法规,制订食品安全失信惩戒管理相关办法及“黑名单”制度,并组织运行实施。在食品领域行政审批、许可、年审、财政资金政策扶持、评优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相关环节,制订并开展实施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信息核查和信用承诺等制度。
        责任单位: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工业园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商务局、农委、城管局。
        (三)2013年,各县(区)要重点对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信用管理贯标,力争达到总数的60%以上,并会同相关部门选择10家经营、餐饮、种植养殖企业开展信用管理贯标试点,“十二五”末确保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完成信用管理贯标。
责任单位: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工业园区。
        (四)通过开展实施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完善政府监管职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动各地区、各行业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营造和谐的生产经营环境,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维护公众食品消费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工业园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商务局、农委、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和信用办沟通协调。
        (二)把握工作重点。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和面广的问题,加大研究力度,重点突破,把信用管理与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相关的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把对违法者的惩处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挂钩,让执法者尽职监管,让违法者身败名裂,让生产经营者珍惜信用。
        (三)诚信制度严厉。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人员,不仅要重处罚,还要动用“杀手锏”,将其记录上诚信档案“黑名单”,终身不得涉足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对诚实守信企业应积极褒奖,共同打造淮安食品信誉品牌,努力培育诚信文化。
        (四)促进生产经营者自律。通过制度办法的实施及宣传,促进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要担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凭良心做人、做良心食品,加强自律、严守底线,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附件:淮安市2013年食品安全放心行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淮安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任务
名称
工作内容、措施及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
5月上旬
5月下旬
6月
7-12月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1、编制淮安市食品安全信用数据项目录、需求规格说明书。
2、完成设备及系统软件安装和网络调试,进行软硬件功能集成测试。
1、设计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应用功能界面。
2、对信息中心操作人员和部门前置机系统数据归集进行操作培训。
3、完成食品安全信用监管软件功能代码编写和功能测试。
举行开通仪式,市政府、市纪委及相关部门领导和企业参加。
1、为各部门开展实施食品安全诚信公示、失信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提供信息核查、共享和联动监管服务,依法对进入“黑名单”企业曝光。
2、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应用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做法,报送工作报告。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及时组织市信息中心做好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向各部门征集信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标准、方式和规范研究,为各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信息服务。
任务
名称
工作内容、措施及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
5月
6月
7月
8月
9-12月
1、建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种植养殖及相关服务行业等企业和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2、建立“黑名单”制度。
1、各相关部门根据所担负的职能,围绕制订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制定 “黑名单”制度,以及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应用等开展调研走访,查阅研究相关政策法规资料。
2、根据相关法规确定建立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食品领域在政府行政审批、许可、政策资金扶持、评优评奖等环节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信息核查等制度办法文件的题目,并报市食安办、市信用办备案。
各部门按照所确定的题目,起草文件,并第一次征求领导、企业、政府部门意见。
各部门将修订后的相关办法和制度,第二次广泛征求市领导、企业、省、市相关政府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送市纪委审核。
1、各部门将办法、制度以文件形式正式下发,并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2、广泛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1、各部门监督、跟踪相关制度、办法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2、总结经验做法,报送工作报告。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市商务局
淮安质监局
淮安工商局
市农委
市城管局
市卫生局
1、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围绕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加强监管,把对违法者的惩处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挂钩,让执法者尽职监管,让违法者身败名裂,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一旦进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终身不得涉足食品经营行业。
2、建立信息记录整理和交换制度,落实责任人,及时、准确、完整向市信息中心提供信息。
说明:各县(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并制订本地区实施计划报市食安办、市信用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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