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领导干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 2012-05-16

淮安市领导干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工作意见

 

淮发[2012]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推进全市领导干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树立领导干部“内诚于心、外信于民”的良好形象为重点通过构建客观公正、系统完备、方便易行的领导干部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向善、向上的价值取向,确立敬业、廉洁、守信、守法的基本行为规范。以领导干部个人信用指数的提高,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

(四)加强监管,保守秘密的原则。

二、领导干部信用评价的对象

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事业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在职的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信用信息征集机构。为加快推进领导干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成立领导干部信用评价委员会,负责全市领导干部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市领导干部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征信办),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县处级领导干部信用征集及使用管理和正科职领导干部信用备案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从纪委、监察、经信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开展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选拔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精的人员作为专、兼职信用信息采集员,负责科级领导干部信用征集及使用管理工作,并向市征信办提供县处级领导干部相关信用信息和正科职领导干部信用备案材料。

(二)建立信用信息征集平台。市征信办要牵头建立信息征集平台,形成畅通的信息采集网络,及时准确、全面地征集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及工作作风、廉洁从政、履行商务合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的信用信息。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以及检查、考核等过程中,要将搜集到的信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反馈到市征信办同时,通过组织测评、开展问卷调查、开设网上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领导干部信用信息。

(三)建立信用信息评价系统。根据征集的领导干部信用信息,经过对比换算,赋予不同权重,并以数据量化的形式对领导干部作出客观评价。要加快建立包括信息采集、指标分析、结果应用和安全管理等模块,具有电子廉政档案、图文动态展示、线性指数描绘、综合分析预警、自动生成报告等功能的领导干部信用评价系统。

(四)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运用机制。要把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监督、表彰奖励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相关资格审查时,也要查询、了解其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要建立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对有不良信用信息的领导干部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披露,对有严重不良信用信息的领导干部要向社会进行披露。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好落实,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要以强烈的使命感,统筹谋划,把领导干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总体规划,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纳入惩防体系建设之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要对信用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所需资金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力协助党委、政府抓好总体方案、实施意见、工作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有效整合工作资源和力量,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强化教育宣传。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廉洁教育重要内容,采取警示教育、典型示范、廉政谈话、信用知识培训等多种途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墙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对领导干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积极实施领导干部信用公开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反省诚信道德,积极参加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活动。认真实行领导干部信用评价制度,将党员干部讲信用情况列入组织生活会、年终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强化对领导干部信用的监督制约。要健全守信激励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信用考核。要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实施有效监督,使领导干部信用状况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中。要畅通失信行为投诉渠道,强化信用信息真实性检查,对失信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失信者予以公开曝光。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邮编:223001 联系电话:0517-83605053(信息公开)
网站建设维护:0517-89890702 网站标识码:3208000060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1951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