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奖惩备忘录】陕西省宝鸡市渭滨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
发布时间: 2019-04-11

  “您所呼叫的机主已被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与其交往,请您防范法律风险。”3月28日,宝鸡市渭滨区法院携手三大通信运营商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用定制铃音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所遁形,警示倒逼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向纵深发展,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3月28日上午,渭滨区法院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举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携手通信运营商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   
渭滨区法院院长张向宏介绍说,法院与通信运营商共同推行为失信被执行人员设置“失信彩铃”,这种“司法+通讯”新型执行协作机制,是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信用惩戒大格局的进一步完善,是对执行联合惩戒机制的新的探索尝试。   
渭滨区法院将对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基本信息经过与三家通信运营商核对无误后,为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届时,只要有人拨打失信被执行人员电话,就会听到 “您所呼叫的机主已被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与其交往,请您防范法律风险”的待机铃声提示,彩铃费用由失信被执行人负担。   
当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后,法院会向合作运营商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时解除“失信彩铃”设置。以此形成社会舆论威慑,警示倒逼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进而在全社会提升和传播诚信意识,弘扬遵法、守法的法制价值观。    
  据了解,渭滨区法院近年来全力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员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工商登记、招标投标、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依托各类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101例,发布限制消费信息4471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7876人次,限制乘坐高铁1984人次,通过公安交警部门布控被执行人车辆110余台次,有431名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联合惩戒机制的运行显现出巨大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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