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奖惩备忘录】青海18家单位联合制定解决执行难问题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 2018-05-1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十九大会议精神,确保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略部署,在省委的领导下,青海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8家联合制定《青海省关于综合治理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合作备忘录》。

  为综合治理执行难,18家成员单位凝心聚力,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协同作战,整合优势资源,发挥整体合力,驰而不息的在解决执行难的顽瘴痼疾上发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充分发挥公共信息共享平台的联合惩戒作用,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推送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成员单位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特定行业准入、限制特定职业任职资格、限制特定市场交易等惩戒措施,促使失信被执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全覆盖的执行网络查控体统,实现实时查询、及时反馈,解决人民法院查人找物难的问题。建立专项执行司法救助基金,救助执行案件中为特困群体的申请执行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使解决执行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明确职责和期限,对焦目标和任务,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密切配合,精准发力,确保全省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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