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信用报告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16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苏信用办﹝2021﹞1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发改规发﹝202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淮安市信用办自2022年6月1日起,受理自愿申请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公示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公示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在淮安市公示的第三方信用报告须严格按照《指引》的要求编制。
2、受理公示原则上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当场办结。其他如有特殊需求,可随时申请办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受理服务地点:淮安市政府服务中心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西门)。
4、受理公示准备的材料包括:(1)需公示的信用报告(至少两份,其中一份存档);(2)《指引》中明确的相关评级文本及佐证材料。
5、信用报告的公示核查工作主要从信用报告制作的格式、内容、评分情况,以及佐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多方面进行。对于公示报告中出现的问题,将依据严重程度及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517-83605053 19984986199
特此公告!
淮安市信用办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