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专题】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10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最严格的措施将安全要求和责任压实到疫情防控的各层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以上率下,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重要批示指示为指导,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前期出台的各项临时性疫情应对措施,逐条梳理识别可能存在的潜在安全风险,形成风险清单,建立防控措施,确保安全稳定。全市各级卫生健康、公安、建设、应急管理、民政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对集中收治定点医院、疑似病例集中隔离区等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持续运转的用电和用氧设备、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要督查责任单位落实专人检查、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以最精准的服务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安全服务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动态掌握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采取市县联动、点对点服务、专家上门等方式,组成安全生产服务工作组,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进行安全服务指导全覆盖。对涉及口罩、防护服等以易燃无纺布为原材料的生产企业,各级经信、公安、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指导督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重点检查生产设备的静电接地装置、原材料与成品堆放与电器设备的安全距离、应急逃生通道、灭火器材配备和使用等。各级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的安全服务,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密闭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重点检查所有密闭作业场所应急逃生门的敲击锤配备情况等。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做好对紧急恢复生产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的安全指导和服务,必要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派有经验的安全专家驻点指导,确保安全生产。

三、以最充分的准备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盯危化品、非煤矿山、建设工地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危险源、重点灾害、高危作业等薄弱环节,加强精准安全监管。对假期停产企业要逐一现场核查,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针对春节假期延长、延迟复工等新情况,要提前安排部署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严格落实“六不开工”,即“主要负责人不到岗不开工、技术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安全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到位不开工、设备装置不完好不开工、复产方案未落实不开工”,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同时,要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工矿商贸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及时掌握人员变动、物料储备、设备保养等动态风险,加强监管执法。

四、以最扎实的行动持续推动安全防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当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灵活举措,在国务院督导组的指导下,聚焦30个行业领域狠抓整改落实,从安全生产的规律出发,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严格落实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30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按照要求,每周四下午上报一周的工作情况;针对返程高峰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客运枢纽场站、桥梁、轨道交通、客运站等的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黑站点”、超载超限、无证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好入城体温检测、车辆检查的交通引导,确保返程安全;严密防控重大危险源、剧毒品爆炸品仓库、燃气经营场所、危险废物储存及处置场所、油气管道、高层建筑、群租房、“三合一”等重大生产安全风险;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保持枕戈待旦应急状态,积极参与防疫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抓好关键时期的安全防范作为重大考验,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以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指导服务到位的实际行动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实际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淮安市安委办

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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