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0-29
淮治工办发〔2010〕10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含市经济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及规范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项目范围
    列入我市本次工程建设专项治理范围的所有项目(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其他投资项目,均在治理范围,重点是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二、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归档工作要求
    1、市治工办按照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规范管理的要求,梳理出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环节必须办理的证书文本要件,各有关建设单位要按照要件清单,逐项对照,全面核查档案资料存在的问题,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到位,确保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资料完整。
    2、各有关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专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及规范管理工作。档案资料按项目整理,同一个项目的装订要统一。不会装订的单位,可以请项目的代理机构协助。
    3、基建工作全部结束的单位,要及时将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按要求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4、各单位的档案资料归档工作必须在11月结束。
    5、11月下旬,市治工办将组织人员,对各项目建设单位的档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档案资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及责任追究。
    6、市治工办联系方式:电话83605437,邮箱hagczxzl@163.com,
    附件: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归档要件清单   

        淮安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归档要件清单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基建项目领导小组及基建办机构、人员等资料;
    三、基建工作相关制度、规定;
    四、基建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
    五、项目立项审批
    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及其辅助资料。
    六、环评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已建成投用(产)的项目应有环保验收文件。
    七、国土管理
    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土地决定书(划拨用地)或土地使用权证。
    八、规划管理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九、招投标管理(按招标项目提供,包括施工、监理等)
    招标公告、 投标书、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项目开工时间和项目招标时间。
    十、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抗震审查合格证、 施工(监理)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各专项验收如质量、安全、消防等和发改委牵头的综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十一、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
    《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经过政府采购管理处或政府采购中心见证的采购合同、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报告(尚未竣工或尚未审计的,提供经批准的计划总投资额、建设项目合同总额、已支付金额等资料)。
    十二、基建办相关工作手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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