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惩戒欠薪失信行为
发布时间: 2022-05-17
淮安市深入贯彻落实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守法诚信用工氛围,2021年,全市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4件,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推进会上得到交流推广。
我市近年来不断健全完善失信惩戒名单管理机制,出台《淮安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谁执法、谁认定、谁负责”“依法监管、属地管辖、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辖区内符合标准的相关责任主体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管理,调低其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列为劳动保障监察各类专项检查重点对象,并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