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秩序,市总工会重大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淮安市政府采购领域应用信用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和《进一步加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始终坚持科学化、精细化工作方针,健全规章制度,在规范操作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营造公平信用的采购环境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健全。2018年12月,成立市总重大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至少代表三方以上的采购小组。2019年4月牵头修订市总规章制度,对物资采购工作相关制度进行调整,由领导小组对招标备案、信息发布、文件咨询、专家选取、开标评标等实行方面全程指导监督,确保各阶段规范有序,进一步提升市总物资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程度。
二是采购方式逐步规范高效。严格落实《采购法》相关规定,达到一定金额,采购必须纳入集中采购、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进行,明确物资采购要按金额和项目情况进行采购,1万元以下可零星采购,1万元以上,要根据采购项目金额、情况,严格按照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10万元以上由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在市级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政策倾斜。
三是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不断探索新的采购方式的运用,将纳入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商品,优先在江苏政府网上商城采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在市总网站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确认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改进和加强监督管理,要求中标单位承诺在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遵守公开透明、公正廉洁和诚实守信原则,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采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淮安市总工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