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信用体系建设、“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纪检监察等方面都对招投标行政监督提出新要求,市水利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四个方面,水利招投标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近日,在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会议上,我市作为唯一一家代表作经验交流。
注重全流程监督,推行信用承诺制。我市招投标监督从招标备案、标段划分、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咨询、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公示公告、评标质疑答复等实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阶段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同时,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实行信用承诺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和投标人需要注意事项,监督招投标双方履约践诺。
严格市场准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在对招标活动信息发布等环节,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设置的有关市场准入方面的内容审查把关,要求招标人合理划分标段,不得抬高准入门槛,不得设置与工程内容与规模不相适应的准入条件和评审标准,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防假招标,招假标,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技术咨询制度。招标办要求招标人高度重视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认真组织开展招标文件技术咨询,对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人员履职、文明施工、资金使用、人员更换、工程调价、优质优价、环境保护、扬尘治理、工程量清单等内容和条款予以明确,对涉及工伤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招标控制价、暂估价、合理支付比例、以工程审计作为支付条件等带有一定强制性要求的条款进行审查,提请招标人注意一些诸如在电气设备采购时机电设备强制性认证、高压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设备品牌设置等容易造成投标质疑和投诉的问题,从基建工程管理等角度对文明工地建设、优质工程创建、优质优价、安全生产合同、党风廉政合同等方面提出建议。
认真处理招投标质疑和投诉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办按照规定要求,指导招标人处理评标质疑问题,督促招标人及时做好回复。及时受理涉及招投标方面的投诉问题,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邀请评标(评审)资深专家、技术监督部门的专业人员开展咨询或评审,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并答复相关投诉人,打击串标围标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通过加强监督,招投标市场秩序总体平稳有序。
(淮安市水利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