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住建局出台《淮安市区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1-05-12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失信联合惩戒的政策规定,推进我市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击住房保障申请、取得、使用、退出过程中的失信行为。5月6日,市住建局依据上级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制定印发了《淮安市区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共有总则、信用信息管理、失信行为认定、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异议信息处理、附则等七章28条,主要是针对包含清江浦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工业园区在内的市主城区范围内申请、使用、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人员及家庭成员和与住房保障业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针对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即对住房保障申请、使用和退出过程中具有隐瞒申请人信息违规申请、损坏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设施、不按时交纳公租房租金等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行为进行记录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实行信用信息共享,对失信行为实行惩戒、教育和修复。
(淮安市住建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