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安市清江浦区坚持“五抓好五加强”,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开展业务活动。
一是抓好法人登记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基础建设。严格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断规范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保证全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二是抓好异常名录管理,加强事业依法依规运转。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将18种负面情形列入异常监管目录。名录涵盖从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的全过程,涉及年度报告公示、证书使用、法定代表人信用等事业单位日常管理的各种情况,实现事业单位监管的闭环管理。
三是抓好公示信息抽查,加强信用体系监管实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强化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抽查方案,明确抽查方式,细化抽查项目,规范抽查程序。通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提高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了解,强化登记管理法治意识;在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的同时,加强登记管理的业务指导,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监督管理和服务,提高登记管理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四是抓好信用等级评价,加强事业单位信用约束。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常态化工作机制,会同人社、税务、法院等部门,凝心聚力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究解决信用评价问题和困难。创新事业监管工作理念,探索契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价分类指标体系,解决信用等级评价无法量化考核的困扰。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用编计划审批等机构编制事项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列入机关履职绩效考核,切实维护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五是抓好“双公示”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格局。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要求,定期通过信用淮安网站和淮安机构编制网公示最新的“双公示”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事业单位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增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能力,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的诚信建设。
(清江浦区信用办供稿)